陕西省商务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监管工作的通知
陕商函〔2021〕187号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韩城市商务局:
4月16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了“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监管缺失 环境污染严重”的问题。通报指出,滁州市及有关部门未依法履职,对机动车非法拆解问题监督管理不到位,放任非法机动车回收拆解点长期违法生产经营,严重污染生态环境,存在明显失职失责情形。商务部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各地尽快行动起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辖区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管理,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依法查处非法拆解等违法行为;规范企业资质认定,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进入回收拆解市场;引导资质企业开展技术升级改造,发挥优秀标杆企业的示范效应;发生违法违规案件的要及时妥善处置,防范化解风险。为切实落实商务部工作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监管。一是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拆解场地、设施设备、各项管理制度等达标情况,促进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二是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适时检查“五大总成”流向、《回收证明》使用、车辆回收注销、相关信息报送等情况,切实加强日常监管。
二、督促资质企业开展技术升级改造。《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实施前已经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快升级改造,尽快完成达标工作并在2022年9月1日前完成重新资质认定,充分发挥优秀标杆企业的示范效应。
三、依法查处非法拆解等违法行为。要迅速行动进来,采取明察暗访、鼓励群众举报等方式,摸排类似问题,并联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及时上报省商务厅。
联 系 人:李健
联系电话:029-63913873
陕西省商务厅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