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2024年第5号公告,规定:自2024年4月29日起,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向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报废产品,符合条件的资源回收企业可以向出售者开具发票(简称“反向开票”)。
收到公告通知后,陕西省物资再生利用行业协会第一时间在协会公众号和官方网站进行了政策及解读宣传。我协会会员单位——陕西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拆解有限公司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了《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申请表》,并获得审核通过。
4月29日下午,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货劳处处长范利民、西安市税务局总经济师王青山、鄠邑区税务分局局长王鹏等一行20人,深入到汽车拆解公司检查指导工作,召开了税企座谈会,并现场指导汽车拆解公司财务人员开出了我省“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第一张发票。”
座谈会上,省、市、区三级税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强调了国家税务总局实施“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政策措施的重要意义。并指出,选定汽车拆解公司作为“反向开票”试点单位并开出我省第一张发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要求汽车拆解公司要一如既往的合规经营、规范管理,积极配合落实新规,据实开票、依法纳税。
此次“反向开票”的落地实施,将彻底解决资源回收企业税前进项抵扣问题,为企业下一步拓展新业务涉税问题扫清了障碍。
陕西省物流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高暐出席会议并讲话,汽车拆解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向与会领导汇报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集团公司企管部负责人、汽车拆解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部分中层干部参加了会议。